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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报道背后的媒体责任

时间:2025-01-27 08:20:22
突发事件报道背后的媒体责任[此文共7742字]

摘要:当我们跨入21世纪时,就注定我们处于一个科技迅速发展、经济突飞猛进、信息无处不发挥重要作用、传播媒介多种多样的知识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政府、公众对突发事件日趋重视、关注和敏感。那么,我们的新闻传媒应当怎样正确树立自身应有的传媒形象,如何把握自身的媒介话语权;怎样面对危机事件,怎样正确处理危机事件下的危机传播;怎样在危机传播当中达到有效的传播效果;新闻媒介应当怎么样来报道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灾难中的灾情、灾民、灾区;这都是我们媒介应当面对的现实问题。

    2008年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度,在这一年里不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都发生了许多重要的足以载入历史的事件。这一年对中国来说真的是刻骨铭心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奥运会,这一年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第30个年头等等,这些事件让我们时刻的感受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和喜悦。同时“**大地震”也让整个中国感受到了痛彻心扉的悲伤,**打砸抢烧事件让中国感受到了手足相残的痛苦和愤怒。虽然事件总是会过去如同花儿总是会凋谢一样。但是当这些事件发生的时候把它们记录下来并保存到每个人心里的是我们的媒体,是媒体让人们感受到新闻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同时也让我们对新闻媒介及其在这些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新闻媒介是以其信息生产为载体而存在的。换句话说,信息存在是新闻媒介生存的客观环境。毫无疑问,新闻媒介的首要任务则是:报道新闻、传递信息[1]。信息的“现在时”流动是新闻媒介的一大卖点,也是构建树立良好形象的一个大好时机。特别是在突发事件中,“形象”效应则体现得更加明显。究竟何为“形象”?笔者认为,“形象”即是受众对新闻媒介的印象和评价,也指最原始、最真诚的自我(新闻媒介和新闻媒介从业人员)展示在公众面前的一种感知力。虽然形象归属于外在来表现,但形象的构建必须借助内在来实现。在这其中就包括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人员所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以及媒介传播信息的速度,信源的真实性等。那怎样的事件才能称之为突发事件呢?

突发事件(emergency)可被广义地理解为突然发生的事情:第一层的含义是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层的含义是事件难以应对,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来处理 [2]。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严重性。从新闻媒介的层面上讲,突发性就在新闻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从业者进行新闻报道的前提条件和道德要求。新闻从业者通过对信息的真实报道,产生新闻,从而通过新闻引导和反映舆论。通过舆论,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提高自身公信力和权威性。而这样的一个“连环扣”在突发事件中则显得更加明显。

毫无疑问5.12“**大地震”应当归属于突发事件的范畴。它具备突发事件的双重含义。地震发生后,通讯中断,流言遍布,公众极度恐慌,事件朝着非常态的方向发展。而面对5月12日发生的**大地震,我国各媒体迅速出击及时、客观地报道了地震的各方面的信息,谱写了感人肺腑的“灾难新闻进行曲”,及时、透明、全面、丰富地呈现了地震所造成的巨大灾难,呈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立即奔赴灾区组织指挥抗震救灾的过程,呈现了灾区人**全国军民在抗震救灾过程中的空前团结与骨肉同胞之情……从而赢得了中外舆论的一致好评[3]。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新闻媒体对于这次突发事件的报道是相当出色的,经受住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考验。在下文当中,我将以“**大地震”为例阐述我国主流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当中主动承担起媒介应有的责任,同时也指出我国媒体在社会责任表现方面的一些不足之处。

笔者认为,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当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因为在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人们有可能正处于一个“信息孤岛”当中,在无法知晓有效信息的时候内心难免会产生恐慌和焦急情绪。这样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可能比突发事件本身带来的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及时、准确、真实把消息传递给人们是传媒们应尽之责。其次,在突发事件本身的报道当中,特别是如“**大地震”之类的灾害性事件的报道当中,主流媒体们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也即是在报道当中应该要以人为本、具有人文关怀考虑到受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一、        突发事件是检验媒体能否担当“社会公器”的试金石

(一)媒体观念的转变:政治宣传——社会公器

我国的新闻事业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江泽民在《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这既说明了新闻工作的性质,又说明了它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4]这个定性要求媒体必须处理好新闻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通过新闻报道来体现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规定:“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为此,主流媒体必须在突发事件中切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努力争取在第一时间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需要。同时,只有通过试金石的验证才能够获得有价值的真金。

从这方面看我们很容易的将**地震和**地震形成对比,充分表现出及时地报道突发事件是多么重要。**地震是一场空前未有的大灾难,整个城市毁灭了,死了24万人。但是有关震灾的详情、损失、惨状等信息,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媒体尚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报道,直到若干年后才逐一知晓。当时的报纸关于灾情只有一句话:“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人民日报》在半个月内刊登来自震区的照片无一张是反映灾情的,全都是“欢呼关怀”、“军民抢救”,“深入批邓”、“恢复家园”等等,甚至连作为正面背景的“断壁残垣”也找不到,文字报道更是如此。至于电视报道,据当年的新闻亲历者夏老回忆说,“即使后来中央代表团赴灾区慰问和解 ……此处隐藏2641个字……本———中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和不懈追求。

新闻记者们用他们手中的镜头,记录下了灾难中一组组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百折不挠的画面。是这些典型画面让我们在灾难当中没有绝望,而是更加的坚定了战胜灾难的信心,以及重建家园的希望。但是,某些镜头虽然说能够对人们产生一定的感动,却暴露出我们的记者在突发事件报道当中缺乏人文关怀的一些不足。因为仅仅是树立几个典型,给人几个感动的画面是远远没有达到媒体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这一高度的。

我认为在危机事件中最真实的新闻就是记录,用摄像机(相机)静静地记录,而不是等待一个个救援成功后的即时采访和抓拍。采访和抓拍本是新闻业务中的重点,但是面对突发事件和危机传播,就要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即时是否可以转化为适时呢?即时采访和抓拍是否可以转化为适时采访和抓拍呢?当俄罗斯救援队救出第一名幸存者时,我们的摄像机(相机)能否可以远距离的对着灾**救援人员呢?能否少一点所谓的艺术效果,少一些特写镜头呢?当救灾人员正在现场紧张施救时,记者是否可以暂停与幸存者和救援人员的人际采访,不那样追求所谓的真实效果呢?记者向受害者(家属)提问时,能否多一些安慰和关怀,少一些尖锐和直白?能否不要去触及受害者(家属)那根脆弱的情感线,让受害者家属少一点心理上的痛苦呢?

对社会负责任的媒体就一定要考虑自己所刊发的新闻会产生怎样的社会效果,防止因报道视角选择不当而导致诱发新的“突发事件”,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产生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当我们在报道突发事件时只需要记录下我们需要的新闻事实——具有人文关怀的事实,但是这个事实不应该被媒体所利用。媒体为了抓人眼球,不加充分求证对事件进行过度宣传渲染,以此拔高树典型。在这次**地震的报道当中对于“背妻男”的报道,可以说我们的一些媒体无疑是自己给了自己两个嘴巴子。

2008年5月14日,吴加芳用旧摩托车载妻子尸体回家,被美籍华裔记者沈祺徕拍摄下来,取名为《摩托车上绑在一起的夫妻》。经英国媒体首先刊发后,这张照片广为流传。之后国内各个媒体争相报道,并给吴加芳冠以“情意男”的称号,网络上也甚流传“嫁人就嫁吴加芳”这样的话。但是当《真相30分》的深入采访之后,记者竟不断听到了这样的声音:“他背老婆是被娘家人逼的!”、“他跟前妻感情根本不好,一直闹离婚!”、“她老婆为闹离婚还吞过安眠药!”、“他不赡养父亲,父亲生病看都没去看一眼,村委会上门调解还跟弟弟打了一架!”……一前一后的报道把当事人从一个普通人推上“情意男”的**,然后又将其从这**上摔下变为“绝义人”,使当事人陷入争议的漩涡,使其的正常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也让我们对媒体报道的真实性产生了一定的怀疑。这样的事例真的不得不思考一下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记者在报道当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承担社会责任的肩膀还不够坚实。

当然我们的媒体就像我们国家一样正处于一个发展的上升阶段,有问题是正常的,因为有问题才说明我们还能够继续的进步和发展。可以说,我们的记者在理论联系实践的过程中能够改进,那就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三)改进方法

笔者认为,虽然说要求我们的媒体要能够承担社会责任,报道要具有人文关怀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我们的媒体就好像成长中的孩子一样,有许多事情虽然家长时常在说但是还是会犯错误,所以我们还是应该以常谈来促使其进步。

首先笔者认为我们的新闻媒体是党和国家的喉舌,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下工作,那么就应该坚持党性原则,一切以党和国家,人们的利益为重。我们的媒体工作人员都应该深入的学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只有这样在报道时才能够真正成为社会的喉舌,才能够从以人为本的基础出发。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重要理论的学习,因为只有强大科学的理论才能够更好的指导实践活动的进行,让新闻工作者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其次,国家应当完善新闻报道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机制,把新闻工作的道德价值取向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样既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又规定着新闻工作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我们的媒体本身应当在其内部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同时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机制,社会机制主要是通过一些行业协会和大学的学术协会等来牵制媒介。主要是以对媒介进行批评的形式,使其做到严守新闻职业道德。这样我们就能够从内部和外部,对那些违背职业道德的记者进行双重监督,更好的维护我们新闻界的纯洁度。

最后,要锻造媒介批评,强化新闻职业道德自律。传媒批评,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分析媒介现象,通过评价报道的事、匡衡新闻观念从而促进新闻自律的一种手段。媒介批评重视和加强培养新闻从业者依据内在信念和价值观开展工作,同时,新闻专业理念的核心——新闻自由、新闻道德规范、社会责任论等也可在媒介批评声中形成并得以深化。媒介批评的形式可以有新闻评议会,评议刊物和评议制度,媒体监察员等。

结语

回头看来,5.12“**地震”已经过去了数月,抗险救灾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新闻媒体对于此次突发事件的报道总体上讲是相当成功的,但是我们后期安置、心理抚慰等一系列的事情仍未停止。人们不会忘记, 是新闻媒体用镜头、用画面、用声音、用文字记录下了这段特殊的历史。国难国殇, 新闻媒体经受住了灾难和历史的考验, 经受住了党和人民的考验, 经受了一次精神的洗礼, 承担起了应尽的社会责任, 向党和人民递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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